盛洋科技(603703) -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行为,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盛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公司的总经理,总经理是公司管理层的 首席负责人,是公司质量和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三条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 为 3 年,可连聘连任。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执行董事 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可受聘兼作公司总经理;公司的总经理不得在除公司参股公司 以外的其他营利性单位兼任董事之外的职务。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