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海科技(00299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及完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