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洋科技(603703) -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交易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盛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