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洋科技(603703) -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浙江盛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证券 事务代表兼任证券投资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投资部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按照第五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证券投资部 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