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洋科技(603703) -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章程》《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 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 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 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 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