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微(603375) - 《内部审计制度》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 和审计监督,有效识别、控制风险,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维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以下合称各部门)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开展的一种评价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自律、保密"的原则开 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 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