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微(60337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的认定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 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 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应当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 及本制度的有关要求对关联交易实施管理。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