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微(60337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 等作价出资,进行设立、并购企业(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 股份增持或减持等)、股权投资、委托管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 行的各项投资活动。但是,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能够以货币计量的, 并且能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包括由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递延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构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