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微(60337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盛景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 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或重大事项)时,公司、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的公告 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下统称 符合条件媒体)发布。 前款"重大信息"或"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 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