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微(6033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提高公司治理水准,实现 公司公平的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1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五条 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