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600673) - 东阳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GDHEC CO.,LTDGDHEC CO.,LTD(SH:600673)2025-10-27 11:19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 职责。 第四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 披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 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