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600673) - 东阳光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GDHEC CO.,LTDGDHEC CO.,LTD(SH:600673)2025-10-27 11: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和董事会确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指挥,为公司日常经营 管理工作负责人。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