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恒生物(68863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继忠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 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 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 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 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 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提名人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陈 继忠先生为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