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天科技(3000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旗天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 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