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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天科技(30006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一条 为适应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原则上由公司董事长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如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