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天科技(30006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 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