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迪科技(30150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珠海市智 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 法。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与现行有效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 (一)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 (二)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 (三)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