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海科技(00299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 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 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包括: (一)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 资,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 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的投资; (二)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等)及衍生品交易(指远期、 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