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海科技(00299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适 用本制度规定。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 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诚实信用; (二)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除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关联股东、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 (四) 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应公允,不偏离市场独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