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海科技(00299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的制 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人,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和联络人作为信息的直接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