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SG 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 ESG(环境、社会责任、 公司治理)管理运作水平,更好地适应战略发展需要,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河南中孚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 ESG 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 ESG 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ESG 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召 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ESG 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 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