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30015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