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300154)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票、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 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 应对的处理原则。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的舆情工作组,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 1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