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恩设计(300668) - 公司章程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6755763XT。 邮政编码:51804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38.1273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