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集团(002593) - 日上集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 年 10 月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应积 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报告重大信息的发生和进展情况,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资料。 第六条 重大信息报告人在公司重大信息公开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 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露公司该重大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 者配合他人操纵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1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有关人员的信息收集和管理 办法,保证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