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30015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 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抵押、质 押或者保证,包括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的行为由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子公司、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 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 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须经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