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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00284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股份)的管理工作, 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浙江威星智能仪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持有和买卖本公司 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 《公司章程》 规定的,由公司董事会 聘任的公司管理人员及 《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 有)。 第四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