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星智能(00284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管理事 宜;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子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 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并负责其涉及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管理部门;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 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移动磁盘、U 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 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 对外报道、传送。 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