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华源(601096) -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厘清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 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公司改革 发展活力,根据《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 导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 见》《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过程中方案制定、 行权、执行、监督、变更等管理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授权主体在一定条件和范围 内,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委托其他主 体代为行使的行为。本制度所称行权,指授权对象按照授权主 体的要求依法代理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第四条 董事会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 可控等基本原则,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在授 权执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董事会授权责任,坚持授权不免责, 加强监督检查,根据行权情况对授权进行动态调整,不得将授 权等同于放权。 第二章 授权的基本范围 第八条 董事会行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