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全能源(688303) -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 | | 第三章 | 募集资金使用 3 | | 第四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7 | | 第五章 |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9 | | 第六章 | 附 则 10 |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 度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 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现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1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或者其他主体实施募投项目的,应由公 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 务顾问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司 应当视为共同一方。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商业银行、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 务顾问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 1 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 第九条 公司应积极督促商业银行履行协议。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 时向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