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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速(000886)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HECHEC(SZ:000886)2025-10-27 13:43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 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 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 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 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 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关于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南高速"或"上市公司")拟 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 限公司 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太平洋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海南高速本次重组的独立财 务顾问,对海南高速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以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 12 个月为准) 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