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名家(3005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经营管 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及《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