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名家(30050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之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律规则和《深 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设立证 券事务部为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二)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能够 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1 (三)必须经交易所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