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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300506)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MinkaveMinkave(SZ:300506)2025-10-27 15:5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 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期与总裁一致。 1 第七条 总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 的义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裁对董事会 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裁的聘任和解聘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