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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601619) -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专业会计人士。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