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机制,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 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济效益和工作目标为出发 点,根据年度生产、经营和各自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薪酬。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 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津贴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 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确认。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