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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Vland BiotechVland Biotech(SH:603739)2025-10-28 07:5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会计师 事务所的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过程中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 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 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鉴证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 选聘程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 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 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