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 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 份。 第三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 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