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控股(001896)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年10月制订)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公 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六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公司管理层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 的风险。 1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原则上应当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 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提供的反担保必须不少于需担保的数额。 第八条 公司对对外担保行为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也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公司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提供的各种 形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