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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际股份(002759) -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的规 定执行。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2025 年 10 月修订) 二零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基本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 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