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股份(002759)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年10月修订) 二零二五年十月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 检查和评价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 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均由董事会任命及罢免。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