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际股份(002759) -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二零二五年十月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 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过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均由董事会任命及罢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四) 确保本委员会就所讨论的每项议题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结论 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