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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证股份(600446) - 金证股份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三) 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 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四)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 1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依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 应当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 合法权益。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上述第(一)项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