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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证股份(600446) - 金证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 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独立董事有效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 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仅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