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微科技(688690) -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全体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 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 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包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 保的行为,包括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 对外担保应参照本制度执行。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应经其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后,依据《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的权限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