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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微科技(688690) -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NANOMICRONANOMICRO(SH:688690)2025-10-28 09:21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性规则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遵守《公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 行其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1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