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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微科技(688690) -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NANOMICRONANOMICRO(SH:688690)2025-10-28 09:21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至少二名委员须为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中必须有符 合有关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能力, 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特决定设立苏州纳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受公 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