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300365)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一)作为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 3 年以上的证 券投资;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 投资事项的管理,保障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 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以下情形不适 用本制度: (五)公司首次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