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高科(30044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