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高科(30044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经多数委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 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提出解 ...